為加強科技人才隊伍建設,大鵬新區(qū)實施“鵬程計劃”科技人才評聘政策,鼓勵用人主體在基礎研究、應用基礎研究、技術攻關、成果產業(yè)化等科技領域,引進培養(yǎng)科技領軍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。獲評“鵬程計劃”科技人才的,給予崗位獎勵。現將大鵬新區(qū)“鵬程計劃”科技人才2024年度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,請申請人和用人單位根據要求準備并組織申報工作。
一、“鵬程計劃”科技人才類別設置
“鵬程計劃”科技人才按照“以事定崗、按崗聘用”原則由用人單位聘用,評為A、B、C、D四個類別。A、B、C類科技人才任期5年,可以柔性引進使用人才(不超過30%)。D類科技人才任期3年,應全職引進。4個類別均可進行預評審,即支持用人單位組織計劃全職引進、但尚未入職的科技人才,先行申報;評審通過的,在2024年內全職引進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協(xié)議,即可享受“鵬程計劃”科技人才相應待遇。
每位人才只能獲得1個任期同一類別崗位獎勵,類別上升的,按新類別獎勵標準發(fā)放,但應扣除原類別已領取獎勵金額。
二、申報條件
(一)設崗單位
除教育系統(tǒng)、衛(wèi)生健康系統(tǒng)、文化體育領域外,在基礎研究、應用基礎研究、技術攻關、成果產業(yè)化等科技領域設置工作崗位的、依法在大鵬新區(qū)注冊登記并正常運作的獨立法人機構。
?。ǘ┩扑]人選
1.專業(yè)水平
“鵬程計劃”科技人才聘用對象應當具備與該崗位任務目標相匹配的專業(yè)水平和管理能力。鼓勵用人單位引進聘用海外優(yōu)秀專家人才。
A類科技人才應處于本領域、本專業(yè)世界一流或國內頂尖水平。做出系統(tǒng)的、創(chuàng)造性成就和重大貢獻,其研究成果、業(yè)績成就已獲得國內外學術界或業(yè)內的廣泛認可和尊崇;或其科技成果轉化取得突出的社會和經濟效益,承擔行業(yè)共性關鍵技術突破的領軍人才。
B類科技人才應處于本領域、本專業(yè)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水平。取得較為優(yōu)秀的成果,顯示出較強的業(yè)界影響力,其研究成果、業(yè)績成就已獲得國內外學術界或業(yè)內認可的人才;或其科技成果轉化取得較大的社會和經濟效益,承擔行業(yè)共性關鍵技術突破的技術帶頭人。
C類科技人才應在本領域、本專業(yè)有一定影響力。取得有一定影響力的研究成果、業(yè)績成績;或其科技成果轉化取得一定的社會和經濟效益,承擔行業(yè)共性關鍵技術突破的技術骨干。
D類科技人才為優(yōu)秀青年骨干人才,具有優(yōu)秀的發(fā)展?jié)摿Α?/span>
申報各類“鵬程計劃”科技人才時,應達到的能力水平可以參考附件1,附件1各項成就僅作為水平參考,不作為直接認定依據,能否獲評以專家評審結果為準。
2.基本條件
(1)遵紀守法,誠實守信,有良好職業(yè)道德,無違法違紀行為。
?。?)自主創(chuàng)新能力強,具有嚴謹的科研作風和科學、求實、團結、協(xié)作的精神。
?。?)聘任A、B、C、D類科技人才時,年齡分別不超過70、60、50、40周歲。特別優(yōu)秀的,經研究,可適當放寬年齡要求。
3.工作條件
?。?)全職在大鵬新區(qū)工作的:應與設崗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(聘用)合同,在大鵬新區(qū)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、申報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。每年實際履職時間不應少于9個月。
若設崗單位為大鵬新區(qū)認定的上一年度重點企業(yè)或具有省部級及以上重點實驗室的單位,且社保關系在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直屬分局,視為在大鵬新區(qū)繳納社保。
國(境)外申請人、已退休申請人,如無法提供參保證明,可提供商業(yè)工傷險、意外險證明或情況說明。
?。?)尚未全職引入的:應與設崗單位簽訂意向引進協(xié)議。入選后,應在當年內全職引入設崗單位,開始在大鵬新區(qū)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、申報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;當年內未全職引入的,取消入選資格,可繼續(xù)參加后續(xù)評選。
?。?)選擇柔性引才的:可以不改變新區(qū)外(海外)人才的人事、檔案、戶籍、社保等關系,應與設崗單位簽訂工作協(xié)議,應約定每年在崗工作時間不少于3個月,并在大鵬新區(qū)依法納稅。
4.其他條件
深圳市認定的高層次專業(yè)人才、海外高層次人才、“鵬城孔雀計劃”特聘崗位專家及新區(qū)認定的“鵬程計劃”優(yōu)秀人才,任期內不可參評“鵬程計劃”科技人才,任期結束后可參評A、B、C類科技人才。領取過大鵬新區(qū)杰出人才和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、大鵬新區(qū)在站博士后生活補貼、其他區(qū)對深圳市高層次人才配套獎勵的,可參評“鵬程計劃”科技人才,獲評后發(fā)放的崗位獎勵應扣除上述已領取獎勵補貼。剩余獎勵金額按照任期,分年度平均發(fā)放。
三、評選流程
(一)個人申請。申請人每人每次只能申報一種類型科技人才,不進行調劑。申請人按通知要求客觀、如實填寫附件2《大鵬新區(qū)“鵬程計劃”科技人才2024年度申報表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,報至所在設崗單位。
?。ǘ﹩挝粚徍思皥笏汀I暾埲怂谠O崗單位對申請人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,審核通過的,加具推薦意見,連同相關證明材料,于2024年5月30日17:30前報送至新區(qū)組織人事局(大鵬新區(qū)金嶺路1號1610辦公室劉先生、馮女士),逾期不受理。新區(qū)組織人事局不接受個人申請。
?。ㄈ┖藴屎驮u審。由新區(qū)組織人事局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,對于申報材料不齊的,應告知申請人或設崗單位一次性補正,設崗單位應在5個工作日內提交補正材料,逾期不補正的自動視為放棄申報;對于不符合基本條件、工作條件或其他條件的,不予通過并告知設崗單位或申報人。資格審查通過的,由新區(qū)組織人事局分領域分賽道組織開展專家評審(重點評審人才能力、貢獻及其正在承擔或計劃承擔的項目情況),視情況采取現場答辯、會議評審、通訊評審或主審制等方式。評審通過的,列為相應類別擬聘用對象。
?。ㄋ模┕竞秃灱s。設崗單位應在收到結果反饋后5個工作日內,對本單位“鵬程計劃”科技人才擬聘用對象進行公示,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(有特殊規(guī)定的從其規(guī)定)。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,由設崗單位和擬聘用對象簽訂協(xié)議(協(xié)議應明確崗位聘期、任務內容、約束性考核目標、退出方式、失信懲戒等相關事項),確定為相應崗位聘用對象,并報新區(qū)組織人事局備案。
四、其他說明
1.獲評大鵬新區(qū)“鵬程計劃”科技人才后,自簽訂協(xié)議次月起享受相應類別崗位獎勵,崗位獎勵按實際履職月份計算,根據考核評估結果按年度發(fā)放。崗位獎勵均為稅前金額,應交稅費由申請人自行承擔。
2.獲評大鵬新區(qū)“鵬程計劃”科技人才后,可以獲得“大鵬英才卡”“大鵬候鳥卡”,按規(guī)定享受住房、醫(yī)療保健、子女教育等相應服務措施。具體事宜,另行通知獲評人才。
3.設崗單位應科學制定考核標準,對聘用對象的履約情況進行年度考核。任期屆滿的,設崗單位應對聘用對象的任期履約情況開展績效評估。年度考核結果和任期績效評估結果應向新區(qū)組織人事局備案。年度考核不合格的,停發(fā)其當年度崗位獎勵。連續(xù)兩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,終止其崗位獎勵。任期績效評估不合格的,停發(fā)最后一年度崗位獎勵。
4.聘用對象主動提出解聘或更換工作單位的,終止其崗位獎勵,按當年度實際履職時間計算獎勵;聘用對象未經設崗單位或評聘管理部門同意更換工作單位,或存在其他重大問題的,終止其崗位獎勵,不再發(fā)放當年度崗位獎勵。
5.設崗單位原則上應當在每年3月底前,形成本單位“鵬程計劃”科技人才崗位績效自評報告,報送新區(qū)組織人事局備案。
6.年度考核、任期評估、崗位獎勵申請指南等事項另行通知設崗單位或聘用對象。
7.本通知由大鵬新區(qū)組織人事局負責解釋。政策咨詢電話:0755-28333204(2024年5月30日前,工作日9:00-12:00、14:00-17:30)。
附件:
1.大鵬新區(qū)“鵬程計劃”科技人才能力水平參考
2.大鵬新區(qū)“鵬程計劃”科技人才2024年度申報表
3.大鵬新區(qū)“鵬程計劃”科技人才申報封面
深圳市大鵬新區(qū)組織人事局
2024年2月21日
附件1
大鵬新區(qū)“鵬程計劃”科技人才能力水平參考
一、A類科技人才應處于本領域、本專業(yè)世界一流或國內頂尖水平,具備下列條件或達到同等能力水平的可以申報:
1.諾貝爾獎(物理、化學、生理或醫(yī)學獎)獲得者
2.中國科學院、中國工程院院士和發(fā)達國家(地區(qū))科學院、工程院院士
3.中國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、科普利獎章、圖靈獎、菲爾茲獎、沃爾夫數學獎、阿貝爾獎、克拉福德獎、笛卡爾獎、拉斯克獎、日本國際獎、京都獎、邵逸夫獎等獲得者
4.入選國家重點人才工程創(chuàng)新人才項目、創(chuàng)業(yè)人才項目的專家,或創(chuàng)新團隊項目中的頂尖人才和團隊帶頭人
5.入選“國家特支計劃”杰出人才、科技創(chuàng)新領軍人才、科技創(chuàng)業(yè)領軍人才
6.百千萬人才工程第一、第二層次人選
7.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
8.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
9.中國科學院、中國工程院有效候選人
10.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“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”資助的項目主持人;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“創(chuàng)新研究群體”資助項目的學術帶頭人;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“重大項目基金”資助的項目主持人
11.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首席科學家或總體專家組成員或專家組組長、副組長
12.國家“973計劃”項目首席科學家、承擔研究任務的項目專家組成員
13.國家“863計劃”領域主題專家組組長、副組長、召集人
14.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一、二等獎,國家技術發(fā)明獎一、二等獎,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的項目排名前3的完成人,或獲與上述獎項相當層次獎項者
15.廣東省“珠江人才計劃”杰出人才、廣東省“廣東特支計劃”杰出人才、深圳市“鵬城孔雀計劃”A檔特聘崗位專家,或與上述水平相當者
16.獲中國青年科技獎特別獎的個人
17.國家實驗室主任、副主任、學術委員會主任,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、學術委員會主任,國家工程實驗室、國家工程(技術)研究中心、國家能源研發(fā)(實驗)中心主任
18.國家重大科研儀器設備研制專項項目負責人
19.全國杰出專業(yè)技術人才
20.中國專利金獎前2名(為專利原始發(fā)明人及設計人)
21.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
22.國際標準化組織科技相關技術委員會(分委會)主席
23.其他與上述能力水平相當者
二、B類科技人才應處于本領域、本專業(yè)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水平,具備下列條件或達到同等能力水平的可以申報:
1.中國科學院重點人才計劃入選者
2.省、部(重點)實驗室主任、學術委員會主任,省、部工程實驗室主任,省、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
3.國家重點實驗室、國家工程實驗室、國家工程(技術)研究中心、國家能源研發(fā)(實驗)中心副主任,工程學術(技術)委員會主任,國家工程實驗室、國家能源研發(fā)(實驗)中心學術委員會主任
4.國家引進境外技術人才項目計劃的首席外國專家項目的入選專家
5.國家地方聯(lián)合工程實驗室主任
6.科技部創(chuàng)新人才推進計劃中青年科技創(chuàng)新領軍人才、科技創(chuàng)業(yè)人才、重點領域創(chuàng)新團隊帶頭人
7.入選國家重點人才工程青年人才項目、創(chuàng)新人才短期項目、高層次外國專家短期項目的專家
8.入選“國家特支計劃”青年拔尖人才
9.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專家組成員,項目(課題)第一副組長、分課題組長
10.國家科技支撐(攻關)計劃課題第一負責人
11.國家“973計劃”項目首席科學家助理、課題組第一負責人
12.國家“863計劃”主題項目或重大項目首席專家,國家“863計劃”專題組組長、副組長
13.科技部國際科技合作計劃項目中方項目第一負責人
14.廣東省“珠江人才計劃”領軍人才、廣東省“廣東特支計劃”領軍人才、深圳市“鵬城孔雀計劃”B檔特聘崗位專家,或與上述水平相當者
15.入選廣東省“珠江人才計劃”創(chuàng)新創(chuàng)業(yè)團隊、“廣東特支計劃”本土創(chuàng)新創(chuàng)業(yè)團隊、深圳市“孔雀計劃”創(chuàng)新創(chuàng)業(yè)團隊的帶頭人
16.入選“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”頂尖人才與創(chuàng)新團隊項目的團隊核心成員
17.省、部、軍隊、國防科學技術獎一等獎前3名,省、部、軍隊、國防技術發(fā)明獎一等獎前3名,省、部、軍隊、國防科學技術進步獎特等獎前5名、一等獎前3名
18.省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(專業(yè)技術人才)
19.高等院校省重點學科帶頭人
20.有能力在Nature、Science、Cell或所在專業(yè)領域影響因子30以上的著名科技期刊發(fā)表論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
21.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、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貼的人員
22.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專家組成員
23.國家自然科學基金“重點項目”“重大項目”“重大國際(地區(qū))合作研究項目”或“優(yōu)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”資助的項目負責人
24.獲得“全國技術能手”榮譽稱號的技術技能型、復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
25.其他與上述能力水平相當者
三、C類科技人才應在本領域、本專業(yè)有一定影響力,具備下列條件或達到同等能力水平的可以申報:
1.深圳市政府主辦的海外創(chuàng)新創(chuàng)業(yè)大賽總決賽獲獎項目的主要核心成員
2.獲得中國創(chuàng)新創(chuàng)業(yè)大賽總決賽企業(yè)組、團隊組前3名,全國農業(yè)科技創(chuàng)新創(chuàng)業(yè)大賽企業(yè)成長組、初創(chuàng)項目組一等獎
3.入選廣東省“珠江人才計劃”創(chuàng)新創(chuàng)業(yè)團隊、“廣東特支計劃”本土創(chuàng)新創(chuàng)業(yè)團隊、深圳市“孔雀計劃”創(chuàng)新創(chuàng)業(yè)團隊項目的團隊核心成員(前3名)
4.入選的廣東省“珠江人才計劃”科技創(chuàng)新青年拔尖人才、廣東省“廣東特支計劃”科技創(chuàng)新青年拔尖人才,深圳市“鵬城孔雀計劃”C檔特聘崗位專家,或與上述水平相當者
5.國家“973計劃”課題組第二、三負責人
6.國家“863計劃”課題組組長、副組長,子課題負責人
7.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分課題副組長,國家科技支撐(攻關)計劃課題第二、三負責人
8.科技部國際科技合作計劃項目中方主要參加人員
9.市(地級市以上)、廳(重點)實驗室主任、市技術中心主任、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主任,市工程實驗室主任,省工程實驗室學術委員會主任
10.國家高新技術企業(yè)研發(fā)機構第一負責人、市高新技術企業(yè)研發(fā)機構第一負責人
11.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、重大研究計劃項目、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的項目第一人
12.高等院校教授或研究員
13.廣東省引進創(chuàng)新科研團隊核心成員
14.省級技術能手、“鵬城工匠”獲得者
15.其他與上述能力水平相當者
四、D類科技人才為優(yōu)秀青年骨干人才,具備下列條件或達到同等能力水平的可以申報:
1.市級或市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推薦的國家重點人才工程申報者
2.有能力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在國際高水平科技期刊(期刊所在各專業(yè)領域位于《期刊引進報告》JCR一區(qū))發(fā)表論文3篇以上
3.入選“博士后創(chuàng)新人才支持計劃”
4.獲得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資助
5.廣東省自然科學杰出青年基金資助項目獲得者
6.研究領域屬于新區(qū)重點發(fā)展產業(yè)領域的優(yōu)秀在站博士后、出站博士后
7.世界知名大學(畢業(yè)當年綜合排名前50名或專業(yè)排名前10名)獲得博士學位,繼續(xù)從事科技工作
8.其他與上述能力水平相當者
附件2
大鵬新區(qū)“鵬程計劃”科技人才2024年度申報表
申報人姓名:
工作單位:
專業(yè)領域:
申報類別: ¨ A類
¨ B類
¨ C類
¨ D類
(請仔細閱讀填寫說明,按要求準備相關材料)
深圳市大鵬新區(qū)組織人事局制
填寫說明
一、此表填寫內容真實性由填寫人負責,如有虛假,責任自負,5年內不再受理其“鵬程計劃”科技人才評聘申請。
二、各類榮譽稱號、獲獎成果、發(fā)明專利、代表性論文、著作、研究技術報告及承擔項目等,需按本申報表填寫順序附證明材料(原件或復印件),并裝訂成冊。裝訂順序為:本申報表-證明材料目錄-證明材料。冊子一式三份。經所在單位審核、出具推薦意見、蓋騎縫章后,裝入自備檔案袋內。完整填寫《“鵬程計劃”科技人才申報封面》表格,貼在檔案袋正面,統(tǒng)一報送大鵬新區(qū)金嶺路1號大鵬新區(qū)管委會1610辦公室。
三、申報表填寫內容及所附材料不得涉及國家機密。如確需提供涉密材料的,涉密部分材料必須按國家有關保密規(guī)定另行報送,并附單位密級證明。嚴禁報送絕密級材料。
四、提供(1)申報人身份證或護照等合法有效身份證明(2)勞動合同、意向全職引進協(xié)議或柔性引進協(xié)議(3)所在單位營業(yè)執(zhí)照或法人登記證書,各一份。
五、所有申報材料須提交電子版(PDF格式,文件名:單位名稱+申報人姓名+申報類別),與紙質版材料完全對應,電子版材料必須清晰可辨, 文件大小控制在30M以內。
單位聯(lián)系人: 聯(lián)系電話: 2024 年 月 日
一、申報人簡況(申報人填寫)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姓名 | 性別 | 戶籍 (國籍) | 出生日期 (年齡) | |||||||||||||||||||||
證件類型 | 證件號碼 | 政治面貌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
引育類型 | ¨已全職工作 ¨將全職引進 ¨柔性引進(每年履職不少于 個月) | 聯(lián)系方式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
最高學歷 | 專業(yè) | 專業(yè)技術職稱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
最高學位 | 現單位 入職時間 | 職務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
單位名稱 | 從事工作領域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
海外學習/工作經歷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教育經歷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(自大學起,按學歷從高到低的順序填寫)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工作經歷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(從當前工作開始,倒敘填寫)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人才計劃入選情況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1.任期內的深圳市高層次專業(yè)人才、海外高層次人才或“鵬城孔雀計劃”特聘崗位專家。 ¨否 ¨是(稱號: 任期起止時間: ) 2.任期內的大鵬新區(qū)“鵬程計劃”優(yōu)秀人才。 ¨否 ¨是(稱號: 任期起止時間: ) 3.領取過大鵬新區(qū)杰出人才和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。 ¨否 ¨是(已領取金額: ) 4.領取過大鵬新區(qū)在站博士后生活補貼。 ¨否 ¨是(已領取金額: ) 5.領取過其他區(qū)對深圳市高層次人才配套獎勵。 ¨否 ¨是(已領取金額: )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二、申報人成就及承擔項目情況(申報人填寫)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2.1 承擔科技項目情況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序號 | 項目名稱 | 性質/來源 | 項目級別 | 起止時間 | 獲批經費 /資金投入 | 個人作用 /項目角色 | ||||||||||||||||||
1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2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3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2.2 發(fā)表論文情況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序號 | 論文題目 | 期刊/國際會議名稱 | 發(fā)表時間 | 是否SCI收錄 | 影響因子 | 他引次數 | 作者排序 | |||||||||||||||||
1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2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3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2.3 發(fā)表專著情況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序號 | 專著 | 作者 | 出版時間 | 出版者 | ISBN號 | 參與形式 | 是否收錄SCI | |||||||||||||||||
1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2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3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2.4 獲獎情況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序號 | 獎項名稱及等次 | 獲獎時間 | 授予部門 | |||||||||||||||||||||
1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2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3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2.5 取得專利情況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序號 | 專利名稱 | 專利保護期 | 授權國家或地區(qū) | 專利類別 | 專利排名 | |||||||||||||||||||
1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2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3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2.6 入選人才計劃情況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序號 | 人才計劃名稱 | 類別 | 入選時間 | 授予部門 | ||||||||||||||||||||
1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2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3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2.7 重要學術組織參與情況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序號 | 學術組織名稱 | 擔任職務 | 是否國際學術組織 | 開始年度 | 結束年度 | |||||||||||||||||||
1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2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3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2.8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(主要說明在工作中已經或將會取得的創(chuàng)新性成果、重大關鍵性難題突破、經濟效益、社會效益或在本領域的重要影響等。如超齡也請說明。不超過800字)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三、崗位情況(用人單位填寫)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3.1 崗位工作內容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3.2 崗位履約目標及質量要求(要具體、量化)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3.3 申報人與崗位匹配度說明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四、申報人承諾(申報人填寫)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本人保證上述填寫信息和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,自愿接受單位和有關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核實。如因提供虛假材料或違反科研倫理、學術不端、違反職業(yè)道德、違法等造成后果的,本人承擔相應責任,并自愿退回“鵬程計劃”科技人才崗位獎勵資金。
申報人簽名: 年 月 日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五、用人單位審核推薦意見(用人單位填寫)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(出具意見)
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名: (單位蓋章) 年 月 日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六、專家評審委員會意見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評委簽名:
年 月 日 |
附件3
“鵬程計劃”科技人才申報封面
編號:
申報人姓名 | ||
工作單位 | ||
工作領域 | ||
聯(lián)系人 | ||
聯(lián)系 電話 | 辦公電話 | |
手機 |